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 文章列表 |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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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2009年02月19日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7月8-9日    陈经纶体校
二、承办单位
陈经纶体校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男子甲组:山羊 +双杠、跳马+自由体操、吊环+单杠;
男子乙组:全能、自由操、山羊、单杠;
男子丙组:全能、自由操、山羊、单杠;
男子丁组:自由体操、山羊、单杠;
女子甲组:跳马+自由体操、高低杠+平衡木。
女子乙组:全能、高低杠+平衡木、跳马+自由体操;
女子丙组: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
女子丁组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
五、参加办法
㈠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男女共24人。报名运动员不足8人的队伍,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
㈡运动员年龄规定
男子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乙组: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丙组: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丁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女子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乙组: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丙组: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㈢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试训及转正的适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给予加计金牌2枚/人,加计分数18分/人。
㈣未在浙江省体育局注册的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小数点后不计,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
㈤运动员资格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六、竞赛办法
㈠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体操评分规则》、《2002-2005年全国少年儿童体操比赛动作和评分规则》、《体操教学训练大纲》的考评动作和省体育局制定的规定动作。注:按各年龄段减一岁。
㈡女子甲,乙,丙组自由体操必须按原规定动作自编舞蹈、自选音乐成套参加比赛。
㈢参加单项决赛的运动员,每单项不得超过2名。当决赛人数不足8名时,以后名次可以补上。
㈣各队运动员在赛场上必须佩带所代表单位的名称标志,对未带标志的队和个人(全能、单项决赛)分别扣违纪分0.2分。标志统一缝在体操服的胸前。
㈤比赛录音带播放由大会统一管理。
㈥决定名次办法
全能:按第一轮比赛各单项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某一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单项:各组别在第一轮比赛中各单项前8名参加单项决赛(如第8名成绩相等,以全能成绩优者参加决赛),并按决赛成绩决定单项成绩和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全能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㈠全能、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分值不变。总团体录取前八名。
㈡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㈠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市体育局训竞处联系电话(传真)8796045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E-mail至:
xjc315@hotmail.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区、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㈡报到:报到时间赛前二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经费自理),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另行通知。
十、经费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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