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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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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009年02月19日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5月8-12日    另定
二、承办单位
另定。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及分组
甲组:男、女团体,混合双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乙组:男、女团体,混合双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丙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㈠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共24名。其中:甲、乙、丙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
㈡各组年龄规定:
  甲组:运动员是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运动员是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运动员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㈢各组单项赛的双打、混双限报2对,每名运动员最多报两个单项。
㈣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试训及转正的适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给予加计金牌2枚/人,加计分数18分/人。
㈤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小数点后不计,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
㈥运动员资格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六、竞赛办法
㈠团体赛采用三场两胜制:(团体允许一名运动员兼项)
  出场顺序:单打、双打、单打
㈡单项比赛具体赛制视报名情况另定。
㈢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㈣比赛用球另定。
㈤各单位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排列顺序,以便进行抽签编排。
㈥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㈠团体、单打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团总分。参赛不足九队时一律按实际报名参赛队录取,其得分不变。
㈡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㈠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E-mail至:
xjc315@hotmail.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区、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㈡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经费自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另行通知。
十、经费
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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