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4月11-12日 杭州
二、承办单位:市航模中心
三、参加单位: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甲组:1.F3—E 2.F5-S 3.ECO-MONO 4.F4-B 5.ECO-ST 6.ECO-S
乙组:1.F5-S 2.ECO-MONO 3.F4-A 4.ECO-S
五、运动员资格
1.甲组为1991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的,乙组为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2.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小数点后不计,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
3.运动员资格由各代表队负责把关,竞赛组委会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4.运动员资格: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条款执行。
六、参加办法
1.各运动员的参赛报名,由运动员所属代表团负责;
2.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3.各项目各队各组别限报1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报名运动员必须自带模型参赛,运动员之间不得共用模型。
七、竞赛办法
竞赛规则将另行下发
八、成绩录取和计分办法:
1.各组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团体取前八名。
2.各组别各单项参赛人数不足8名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九、报名和报到
㈠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E-mail至:xjc315@hotmail.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㈡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经费自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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