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 文章列表 |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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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2009年02月19日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3月27-31日    富阳体育馆
二、承办单位                     
富阳市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
㈠男、女队均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运动员男、女各队必须报足12名。
㈡运动员为1993年出生3人;1994年出生3人;1995年出生3人;1996及1996年以后出生3名。
㈢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试训及转正的适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给予加计金牌2枚/人,加计分数18分/人。
㈣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小数点后不计,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
㈤运动员资格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㈥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号码要求从4号至19号,背心前后必须有号码(前面号码不得小于10公分,背后号码不得小于20公分)。运动员号码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
五、竞赛办法
㈠比赛方法根据报名情况另定
1、决定比赛名次的办法按照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执行。
2、比赛规则除特殊规定外,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3、全队12名队员分成二组,分别参加第一节、第二节比赛,第三、四节混合组参加比赛。
㈡比赛用球:使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比赛用球,女子6号球,男子7号球。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㈠男、女队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㈡比赛总名次前八名的队,分别按36、28、24、20、16、12、8、4计入代表团总分数。
㈢比赛总名次第一至七名的队,分别按5、4、3、2、1.5、1、0.5枚金牌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㈣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㈠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E-mail至:
xjc315@hotmail.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区、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㈡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经费自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另行通知。
十、经费
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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