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 文章列表 |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 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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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009年02月19日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3月22-24日    建德体育馆
二、承办单位
建德市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及分组
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乙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丙组:男、女团体,男、女双打,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㈠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运动员人数不足20名的单位限报2人,不足10名的单位限报1名),男、女运动员共24名(其中甲、乙、丙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
㈡报名参赛的每个团体至少应有直拍快攻型打法运动员1名(直拍快攻型打法包括使用正胶、生胶、反胶)。每个组别团体赛中使用长胶的运动员限报1名,团体赛与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打法必须一致。
㈢各组年龄规定:
  甲组:运动员是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运动员是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运动员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㈣各组年龄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
㈤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试训及转正的适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给予加计金牌2枚/人,加计分数18分/人。
㈥新浙江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10%(小数点后不计,10人以下不得超过1人)。
㈦运动员资格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六、竞赛办法
㈠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国际乒联《乒乓球竞赛规则》(2007年)。
㈡男、女团体均采用斯韦思林杯的比赛方式进行。各组6个队以下(含6个队)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6个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
㈢男、女双打,男、女单打均采用淘汰赛,进入前8名后,均增加附加赛,决出1—8名。所有轮次均采用5局3胜制。
㈣男、女团体赛依据2008年杭州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团体名次进行抽签。男、女双打,男、女单打均依据2008年杭州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和省中小学生乒乓球排名赛成绩进行抽签。
㈤团体赛上场队员必须统一服装。
㈥比赛使用三星红双喜40毫米白色乒乓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㈠团体、双打、单打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计入代表团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分值不变。
㈡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赛区根据《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㈠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传真至87960451,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的电子邮件(E-mail至:
xjc315@hotmail.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区、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㈡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经费自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㈢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另行通知。
十、经费
按“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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