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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
标题

202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击剑锦标赛规程

2021年03月17日

 

一、 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

二、 承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 协办单位

杭州全民健身中心

四、 日期与地点

时间:20214月17日至4月18日

地点:杭州全民健身中心

五、 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六、 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项目

男子组: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组: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团体赛

(二)组别

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12月31日

丁组:20111月1日至201312月31日

七、 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各剑种各组别运动员人数:各单项人数不得超过4人,不得跨(兼)剑种及组别报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大会竞赛纪律,违反纪律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比赛中使用假身份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并上报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取消该运动员2021年所有比赛参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二)个人赛按分组循环和淘汰赛进行,团体赛按个人积分决定排位,直接进行淘汰赛。

(三)各组别的团体赛人数不得以其他剑种或其他组别的运员

兼任。

(四)个人小组循环赛中,每场时间为3分钟;

(五)甲、乙组采用单败淘汰赛15剑制,每局3分钟,每场3局。丙、丁组采用单败淘汰赛10剑制,每局3分钟,每场3局。

九、器材要求

(一)比赛所需服装器材须自理,所有运动员比赛保护服、面罩须符合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的规定;所有运动员均须佩戴符合FIE标准的护胸。甲、乙组须使用成人剑,比赛服为700N及以上标准,面罩为1600N标准;丙、丁组须使用儿童剑,比赛服为350N及以上标准,面罩为700N及以上标准。运动员须在比赛保护服后背按规定印制或缝制(须四边完全固定)个人中文名字加代表区县名称(花佩印字为主)。文字颜色为深蓝色,字体为黑体,高8至10厘米,宽视文字数以清晰美观为宜。未按照要求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区县名称的运动员,每场小组赛、直接淘汰赛和团体赛每次上场比赛给予一次红牌处罚。禁止使用螺旋式头线。各种器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参赛。

(二)为确保比赛进程不受问题影响,每名上场运动员器材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金属衣1件、手线2根、头线两根、剑2把以上及其他必备器材。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单项和团体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 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分值不变。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412前通过“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网上报名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未在市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于412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杭州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三)报名参赛单位应根据“补充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进行运动员器材检查。

(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绿色健康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件、证明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五)报名运动员如受伤,须有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可由本队运动员替换。报名运动员如有无故弃权的,则每个报名项目缴纳500元。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除处罚外,一切经费自理。凡因不符规程要求而不得参赛者,其一切费用自理。

(六)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

十二、裁判

另行通知。

十三、经费

202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击剑锦标赛按照财政规定收取费用,具体金额在补充通知中说明。

本规程解释权归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未尽事宜,另行补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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