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萧山区体育局 萧山区教育局
三、执行承办单位
萧山区回澜小学
四、协办单位
萧山区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11月22日——24日
比赛地点:萧山区回澜小学
六、参加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七、竞赛项目
(一)个人赛
男子甲组:45kg、50kg、55kg、60kg、66kg、+73kg
男子乙组:40kg、45kg、50kg、55kg、60kg、+66kg
男子丙组:35kg、40kg、45kg、50kg、+55kg
女子甲组:44kg、48kg、52kg、57kg、63kg、+70kg
女子乙组:40kg、44kg、48kg、52kg、57kg、+63kg
女子丙组:35kg、40kg、45kg、50kg、+55kg
(二)男女混合团体赛
男女甲组:
男子50kg:个人赛甲组45kg、50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男子60kg:个人赛甲组55kg、60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男子+73kg:个人赛甲组66kg、+73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女子48kg:个人赛甲组44kg、48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女子57kg:个人赛甲组52kg、57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女子+70kg:个人赛甲组63kg、+70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男女乙组:
男子45kg:个人赛乙组40kg、45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男子55kg:个人赛乙组50kg、55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男子+66kg:个人赛乙组60kg、+66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女子44kg:个人赛乙组40kg、44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女子52kg:个人赛乙组48kg、52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女子+63kg:个人赛乙组57kg、+63kg级别运动员可参赛
1、每支队伍最多包括男女各3名参赛运动员及各3名替补运动员,每个级别最多1名参赛运动员及1名替补运动员。
2、各参赛单位参加个人赛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男女混合团体赛,并按团体赛参赛级别进行称重。
3、团体赛采用循环赛,男女比赛时间为4分钟,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4、团体赛不设平局,每一轮比赛获胜场数多的队伍为胜方。如果获胜场数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抽选任意一个级别进行比赛,比赛获胜方将获得本轮团体赛的胜利。如一方无该级别参赛运动员,则对方获胜。如双方均无该级别参赛运动员,则重新抽选一级别进行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男女甲组、乙组、丙组每个级别最多限报2人;报名运动员不足10人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名。
(二)参赛资格
1、运动员年龄:
男子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子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子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所有运动员均不得跨越年龄组别参赛。
3、体校适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不占名额。
(三)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10月31日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杭州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九、竞赛办法
(一)进行男女个人赛、男女混合团体赛
(二)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柔道竞赛规则》。
(三)竞赛8人以上采用中国柔道协会施行单败淘汰赛,7人以下采用循环赛。如一个级别只有1人报名参赛时,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该运动员可选上、下级别按要求参赛。
(四)运动员正式称重时间将安排在比赛前一天19点。
(五)比赛时间:4分钟,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金分加时赛里,第一个获得技术得分的一方运动员将获胜。处罚(指导)不被作为决定胜负的因素,除非一方累积至第三次处罚,或直接技术处罚、违背柔道精神处罚(犯规输),违背柔道精神处罚运动员则取消本次比赛及名次。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白色圆领衫,参赛柔道服必须干净、大小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七)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确认表应于报到时递交大会竞赛组。
(八)教练员指挥要求
比赛中教练员只允许在裁判员喊暂停和开始之间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指导。若对场上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可举手示意,裁判组、仲裁人员将通过录像回放进行重新判定,重新判定的结果为最终结果,申述失败的,教练员不得在本场比赛中再次提出异议。比赛中如教练员违反以上规定,将被警告,如再次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请出比赛场地,淘汰赛中被请出的教练员决赛中不得上教练员席指挥比赛。
(九)服装要求
1、领队、教练员参加抽签会议及临场指导时必须着正装入场。
2、运动员参赛所穿的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黄色的圆领半袖衫。运动员自行检查,凡在比赛中裁判员对运动员道服产生质疑,经正式检测如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负,对方获胜。
(十)运动员称量体重时,必须向裁判员出示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总团体录取前八名,个人各组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并按9、7、5.5、5.5、3.5、3.5、1.5、1.5计分。不足8人(含8人)时,按实际人数录取名次,分值不变。
(二)比赛设“敢斗奖”和“最佳技术奖”各3名(男、女分别计算),“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11月10日前通过“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二)男女混合团体赛抽签会议上现场报名。
(三)报到: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竞赛注册证、二代身份证、县级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具体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上述证件缺一或不参加大会统一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的运动员,可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参赛。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大会仲裁委员及裁判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三、经费自理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