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杭州市击剑运动协会。
三、执行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第十中学。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9月10日--12日;
(二)地点:杭州第十中学击剑馆。
五、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项目:
男子组: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组: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团体赛。
(二)组别:
甲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乙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丙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六、报名及参加办法
(一)以各区、县(市)为单位,各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3名、并派遣裁判1名。各单项人数不得超过4人,不得跨(兼)剑种及组别报名,运动员总人数不得超过54人。
(二)各参赛单位于9月1日前通过“杭州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网上报名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更改。
(三)未在市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8月15日--31日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杭州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大会竞赛纪律,违反纪律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比赛中使用假身份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并上报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取消该运动员2020年所有比赛参赛资格。
七、比赛器材要求
(一)比赛中使用的器具及保护服必须是中国击剑协会认可品牌及型号。其中,甲组保护服不低于800N,面罩不低于1600N、使用成人剑。乙、丙组保护服不低于350N,面罩不低于700N、使用儿童剑;
(二)服装印刷规定:击剑比赛所穿服装后背必须缝印本人姓名及代表单位(杭州);
(三)比赛必备器材
为确保比赛进程不受器材问题影响,每名上场运动员器材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金属衣1件、手线2根、头线2根、剑2把及其他必检器材。
八、竞赛办法
(一)个人赛进行分组循环赛和淘汰赛,淘汰率为30%;
(二)个人小组循环赛中,每场时间为2分钟;
(三)甲组采用单败淘汰赛15剑制,每局3分钟,每场3局。乙、丙组采用单败淘汰赛10剑制,每局2分钟,每场2局。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队总分;
(二)各项目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结果录取,分值不变。但比赛项目不足2人(团体)时,则取消该项比赛;
(三)本次比赛将作为杭州市组队参加省级比赛的重要依据。个人项目排名前三名将入选杭州代表队,市队联办(体教结合点)各单项允许1名运动员入选,杭州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有权根据省运会梯队建设和备战需要指派运动员参加省级比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参赛单位应根据“补充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到并进行运动员器材检查;
(二)各单位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三)运动员在比赛检录时需出示二代身份证(法定有效证件),以确认身份。
十一、经费
2019年杭州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击剑锦标赛按财政规定收取费用,具体金额在补充通知中说明。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发通知。
杭州市体育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