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杯”杭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羽毛球比赛有关事项说明
各有关单位:
比赛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竞赛办法
1、团体比赛
(1)参赛队伍数量在6个队以下的,采用单循环方式比赛,决出名次。
(2)参赛队伍数量在6个队及以上的,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分二组进行单循环,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单淘汰加附加赛,决1-4名,小组第三名决5、6名,小组第四名为第7名。
(3)每个团体赛均采用三场二胜制。
2、单项比赛
(1)参赛人(对)在7人(对)及以下的,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分二组进行单循环,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单淘汰加附加赛,决1-4名,小组第三名决5、6名,小组第四名为第7名。
(2)参赛人(对)在7人(对)以上的,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决出1-8名。
二、团体赛交换名单要求
1、请教练员严格按照规程,认真填写出场名单。出场名单一式两份,用复写纸填写。
2、5月22日上午报到时各代表队领取22日晚比赛出场名单。
3、5月22日下午熟悉场地时将出场名单交到编排记录组,最晚不得超过16点;同时领取23日上午团体比赛出场名单。
4、5月23日上午的团体比赛出场名单要求在22日晚上比赛结束前交到编排记录组。
5、裁判组只负责交换名单,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三、运动员比赛中受伤允许有一次不超过五分钟的治疗,如果因伤无法继续进行比赛,按此场比赛弃权处理。
四、运动员比赛迟到十分钟按弃权处理,每天第一场比赛按开始时间计算,以后比赛按上一场结束时间计算。
五、运动员因兼项连场,允许有十分钟休息。
六、教练员必须凭教练证坐在教练席做临场指导。
七、没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及无关人员不允许停留在场内。
八、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两证齐全(身份证和参赛证),否则一律不得参赛。
九、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进行场地、场序调整。
羽毛球比赛组委会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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